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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谢堂前的燕子:《黄狗与童年》读后

2016-10-20 09:38:49   来源:昆嵛文艺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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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评论】王谢堂前的燕子

  一曲乡村的牧笛的挽歌与童年人性唤醒的愧怍

  ——王川散文《黄狗与童年》读后

  王谢堂前的燕子,原名王彦平,毕业于鲁东大学中文系,现为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烟台作协理事。2014年起从事散文创作,目前已在《昆嵛》《当代散文》《胶东文学》《青海湖》等文学刊物发表《高密东北乡印记》《做一个简静的女子》《唐山硼》《最爱秋夜听虫鸣》《小咸鱼》《遥想陶渊明》《一个女人的看海故事》《雨中情怀》《阅尽世微,不忘初心》《对着四月天的大地和云彩》等散文几十篇。

  一曲乡村的牧笛的挽歌与童年人性唤醒的愧怍

  ——王川散文《黄狗与童年》读后

  王谢堂前的燕子

  童年的乡村生活,犹如一支宛转简朴的牧笛乐曲,会久久回荡一个人的心头,乃至终生不忘。某些往事,遥远却清晰,从心底的夹缝中冉冉升起,如同交错缠绕的藤蔓,纠葛着你的记忆,你的疼痛,你的叹息,你的良知,甚至,紧紧地禁锢住你,给你一种无法挽回的愧怍,让你从此突然告别年幼无知的岁月,成为你童年记忆最后的挽歌。

  这些往事,就是“一只曾经热烈地存在过且有了自己后代的狗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确切地说,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怀念与忏悔,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悔悟与愧怍。

  人活于世,谁人不应忏悔!谁人没有愧怍!

  一篇短文,以怀念的笔触,叙写一条狗。狗和人类之间的关系无疑一直是亲密和友好的,就连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也写道:“可怜的狗儿,它是你人生最忠实的朋友。它总是最先迎向你,也冲在最前面保护你。”

  这条狗曾经存在过——它聪明、知趣、热爱、依恋、也饥饿、寂寞;一只狗而已,它本能的忠诚、护主、勇敢,它被忽略也被呵斥,受尽委屈。

  这是一只热烈而专注的狗——它一贯对“我”表达着它无声的亲密的感情,“每次我踏进乡村小院,黄狗都会一个健步蹿上来,竖直身子,将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肩膀上”,“它并不离开,绕着我前后左右地快速转圈”,“老是喜欢在大家说话的时候跑到前面,在路边守候着”。

  这也是一条命贱的狗——“只有这种‘土狗’才会什么都吃,才会在饥饿和不养之养中茁壮成长”可见它的命自一出生就是贱的,贱到长期处于饥饿状态不需要养;它遭到的永远是“滚一边去!”“回去!”“滚回去!”没人在乎过它是不是寂寞;它生的五只小狗全被送人,谁在乎过一只母狗失去孩子的悲伤?——它的被忽略被损害的命运结局注定是悲惨的,“它浑身血淋淋地跑回家来,跃到南屋的草垛里,给嗷嗷待哺的刚出生几十天的小狗喂了最后一次奶”——这是一只从来没有名字的狗的悲剧,一只没有自尊的狗的悲剧!

  一条不被重视的生命,一条活泼泼的生命!“它们只有一条义务,即必须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为主人服务”,“狗的道德只是忠诚”,“人类不会主动提供自己掌控之外的狗友聚会,因为这样朝气蓬勃、声势浩大、充满激情的聚会会唤醒它们的自我意识”,“狗们找回‘自我’对人类来说是一件可怕的事”,这是绝对不可以的!骄傲的人类要拥有对弱势生命的命运绝对的掌控权。

  作为读者,我更在意从中读出作家王川的思想。作者人到中年,午夜梦回,既然用心写出了对一只狗的感情,在我看来,他实际上就已经不是简单地对童年的缅怀,而是一个历经岁月滋味之后的中年男人,对于一只存在过的家狗的悔悟和无可挽回的愧怍。这种自剖自省,是何等的宝贵!

  进一步说,王川是对自身人性缺陷的反思,继而引发读者关于对待弱势群体、弱小生命的反思。

  鲁迅先生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王川散文《黄狗和童年》,从接受美学的角度说,文本必定还有其它意义可以继续延伸,读者按照自己的“期待视野”对作品会做出更多的自己的理解,这里,我读出了作者深深的愧怍。

  作者的笔调是沉重的:“遗憾的是,终其一生也没给它起一个名字;而且,也从未顾及一下狗的自尊。”——它应该就是一把刀,劈进了你我的心中,深深地,劈出几多反思,几多悔恨,几多愧怍。

  对于几十年前一只普通的狗,无法释怀,这笔“心灵的欠债”使作者的心处在无边的忏悔中,这是卢梭式的“诚实”。作者的拳拳之心灼然可见了。

  记得王川写过大文化散文《永远的延龄草》,以热烈的笔调阐述了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巴勒斯极其作品,由此可以窥见王川先生对于人与自然的关注并非偶然,而是由来已久。自然主义文学作品,诸如梭罗的《瓦尔登湖》、缪尔的《夏日走过山间》、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俄国普里什文《大自然的日历》等,关注的是人与大地、自然、动物等之间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真需要人们重新去理解自己在自然界的位置,唤醒对动物、对生命的尊重意识。

  文中的小时候的“我”,对黄狗的态度实际上反映出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在人们的意识中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人与动物主从关系的传统,对待动物不是友善,而是高高在上,是豢养者的优越心态,控制、蔑视、剥夺……我们人类自以为善良的天性里依然残存着不易觉察的残忍成分。

  黄桑禅师说法里有这样一段:“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与众生请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偏十方界,一切平等,无彼我相。此本源清净心,常自圆满,光明偏也。”佛教以一种谦卑和平常的心态对待一切生命现象,并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教育人类敬畏生命、善待万物的“众生平等”思想,这也是一种社会伦理,一种人类的善恶标尺,人类虽然在这个世界中处于支配和主宰动物的地位,但也可以达到心灵互通、和谐相处的崇高境界。

  “我”在城市上学后,回乡期间对待黄狗转而牵挂、关怀,“我突然感到很难过,同时也替狗难过”的令人动容的情感,打破了人狗的主从关系,表现出一种跨越物种界限的伦理意识。

  文中“群狗越野狂欢的壮观场面”,那是生命的欢腾,生命的自在,栩栩如生展现出一股野性的美的力量,会使人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力量、可爱和神圣,给读者以无法回避的心灵震颤,许多人会在这样的瞬间感悟到对生命的敬畏。

  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

  无疑,对这一切,王川都有过自己的思考。

  文学,必是用以解读生命,尊重生命,构筑文明之一隅,体现的是一个文人知识分子的精神高度。法国思想家史怀哲写过《敬畏生命》;弘一法师圆寂前对于蚂蚁被烧死的担忧,体现出他对于生命深彻的怜悯与敬畏之心;莫言常常描写繁盛的动物意象,挥毫泼墨式的将之作为神化和崇拜的对象,动物成为他与土地血脉相连的存在,成为浑然天成的感知世界的方式。

  鲁迅中年时期,写了《风筝》,反思自剖对于幼年时的小弟弟爱好游戏的天性的无情扼杀;杨绛写了《老王》,表达的是一个知识分子对于一个社会底层平民的愧怍;巴金写过《小狗包弟》以“拷问自己灵魂”……这种可贵的自剖精神,拷问人性里是否有平等观念、人道主义精神、一颗慈悯的心,拷问我们遭受不公正后,是否也对别人不公正?我们是否曾以毫无知觉的方式虐杀生灵?我们是否洗去了罪孽,洗净了思想中的污泥,拥有完美无瑕的灵魂?我们是否常常反思,甚至反思是从一条狗开始。

  王川重新审视童年的行为,惊觉童年中无知的悲哀。作者的自我反省,也是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淡漠的生命意识的忧虑。应该说“愧怍”不仅仅是作者一个“小我”,每一个缺乏足够爱心的人都应该“愧怍”。

  这篇散文,写实作风,浑然本色,促人怵惕,催人反省。“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这是中国文学史上自孔子、太史公以来一直提倡并恪守的写实作风,王川的这篇散文无疑是坚定地实践着这一文学主张:“不虚美,不隐恶”,原原本本,据实写来。

  好的文学作品的真正价值在于能使读者思想发育、灵魂苏醒,从而构建出自己的精神大厦。这只一直没有名字的狗的悲惨往事,结束了童年的牧笛挽歌,唤醒了人性灵魂的愧怍。

  王川,1965年9月生于山东省济南市,1988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供职于《联合日报》。《山东诗歌报》编委,烟台龙泉全国主题诗歌大奖赛评委。在《青年作家》《文艺报》《中国教育报》《山东文学》《当代小说》《海燕·都市美文》《现代语文》《翠苑》等杂志报刊发表文学艺术评论、诗歌、随笔、散文300余篇。作品入选《2007-2008诗歌选》《精美散文诗读本》《21世界中国文学大系:2009诗歌》《中国诗歌年选2011年选》《美华华文文学评论》等多种文集;著有《唐诗选》《绍兴背影:品读周作人》。

  黄狗与童年

  王川

  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的农村曾经养过一条黄狗。遗憾的是,终其一生也没给它起一个名字;而且,也从未顾及一下狗的自尊。那时候,每当我跨出家门到外面疯跑,它都试图跟在我身后。如果我不想带上它,就会朝它大叫:“回去!”或“滚回去!”尽管没有名字,它照旧能听出我的嫌恶,于是很知趣地停下来,或者半蹲下,以判断一下我进一步的态度。它很聪明,从未把吼叫当作呼唤。如果我的声音比往常高一些,它则会很害怕地迅速跑开,然后在不远处停下来,回头看着我,眼中露出哀求的目光。此时,我就“忽地”蹲下身子,装出在地上摸石头的样子——它立刻就消失在门洞里了。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会让它跟着,因为村子里几乎家家养狗,对其他狗的恐惧使我常常感到必须有它们凶猛的同类陪伴才会安全。那时候,小舅刚结婚,妗子是本村的,家住村西头。小舅的内弟比我小几岁,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我经常、几乎是天天到村西找他玩儿,或者跟他去西山上放羊,或者一起到绣江河里洗澡,或者拎了长长的竹竿跑到林子里粘知了。然而,每次傍晚回来,独自穿过曲曲折折的村街,路过无数个大门口时,我的心都回突突直跳——我怕那些趴在门洞里伸着长长的舌头、瞪着警觉的眼睛的看家狗,它们看见生人先会发出低沉的呜呜声,然后便是一阵猛烈的狂吠。如果你由于害怕撒腿就跑,它们肯定会箭一般蹿出来。虽然舅舅的内弟每次都告诉我不要怕、慢慢走不会有啥事儿,但我还是恐惧得不行。如果此时我的狗在身边,我的胆量就会陡然增大。有一次,我晚上独自出门,一个黑洞洞的大门里突然奔出一条大狗,狂叫着向我扑来,我扭头就跑。我的黄狗比我跑得还快,它居然夹着尾巴一溜烟朝家门口奔去。我情急之下立马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回来!嗖!”随着脱口而出的叫喊,我将手用力往身后一指。黄狗听到我惊慌而果断的声音,立马停住狂奔,扭头狂吠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挑衅之敌猛扑过去。那只狗没想到它的同类竟然也是个狗仗人势的凶狠角色,立即掉头,屁滚尿流地滚回自家的门洞里,只剩下汪汪的乱叫。

  我养这条狗的时候还没上小学。有一天,小舅抱回来一条小黄狗。它几乎还不会走路,小得用一只手就能托起来。它的肚子很热、很柔软,圆圆的眼睛黑溜溜的像两颗葡萄,小耳朵耷拉着,听见声音只微微一动。我时常用手把它从地上捞起来,用另一只手抚摸它的背,我觉得它浑身在不停地颤抖,有时还会发出微弱的、细嫩的、小鸟般的叫声。那时候农村人养狗主要是看家护院,根本不知道狗这东西还有什么“血统”。能弄到一只“狼狗串子”(狼狗与土狗杂交的后代)就不错了,但弄到的大多是当地的土狗。因为只有这种“土狗”才会什么都吃,才会在饥饿和不养之养中茁壮成长。

  我没意识到狗是怎么长大的,好像忽然就长到三四尺长了。一年冬天,去几里地外年三十的大集,我和它赛跑过一回,它忽地一下蹿出老远,跑到结冰的老河道里,把我远远甩在后面。后来,我去田里拾麦子,它跟着;去生产队分韭菜,它跟着;去山上割芝麻,它跟着;去林子里粘知了,它也跟着;去八里地之外的姨家,它更跟着——那是它最快活的日子,因为姨家还有两个同样顽皮的表弟。

  我和表弟们曾见过一回群狗越野狂欢的壮观场面:冬天的田野麦色青青,一望无际。不知怎么回事,几个村里的狗好像被集结号吹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四五十只的庞大队伍。可谓群狗毕至,少长咸集。各色狗等整装待发,身体不时发生挑逗似的碰撞,挤压。它们发出一声声友善的召唤,那召唤高亢,兴奋,在冬天的旷野上传出很远,使我相信,凡能听见声音的狗都立马竖起了耳朵,昂起了头。随即,它们在麦田里开始了撒欢似的东奔西突,突然聚拢,又突然散开,狂奔的蹄子蹬起田垄里残留的积雪。我们的黄狗恐怕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声势浩大的场面,头也不回地扎了进去,怎么喊也不回头。然而,我并不担心,狗会回来的。狗早已经属于人类,它们已难以形成自己的社会组织,它们只有一条义务,即必须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为主人服务,哪怕不同的主人分属不同的人类。狗的道德只是忠诚。当然,人类不会主动提供自己掌控之外的狗友聚会,如果这样朝气蓬勃、声势浩大、充满激情的聚会唤醒了它们的自我意识,就是对主人再忠诚的狗也不会轻易放弃突如其来的幸福机遇。这幸福其实早就潜藏在它们体内,只等待在早春季节被不期而遇的同类唤醒。如果它们在聚会中忽然感到了类似“宏大叙事”的快感,那么,就已经走到了退化成野狗的边缘。狗们找回“自我”对人类来说是一件可怕的事。可人又能给狗提供什么?如果从人类那里得不到食物,退化成野狗肯定是它们的必然选择。多年前,读莫言的小说《狗道》,才知道,失去了人类的看护、监管,再忠诚的狗也会想办法寻找自己的出路,构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狗社会,团结起来,一起变作红眼的疯狗,去啃食人类的尸骨。

  我回城市上学后,只能在寒暑假去农村的姥姥家或姨家了。大概是很长时间不能与我见面的缘故,每次我踏进乡村小院,黄狗都会一个健步蹿上来,竖直身子,将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肩膀上。起初,我吓得直往后躲,小舅说,它和你亲哩。然后就是一句“滚一边儿去”地喝退声。它并不离开,绕着我前后左右地快速转圈,还不停地嗅我的双脚,好像我的脚上有它垂涎的美味。如此持续五六分钟,才会若无其事地坐在水磨边用一只后爪嗤嗤地挠脖子。狗的情感是热烈的,专注的,但一瞬即逝。是嗅觉唤醒了它的记忆,记忆中包含着亲密的感情。我想,它也许更把我视作一个想念了很久的玩伴吧。它不可能理解我为何离开了那么久。那么,我不在的漫长的时间里,与大人们长期厮守的它会不会感到寂寞呢?

  这个疑问我从没有问过小舅,即使问了,他也回答不上来。那一回,小舅说,它生了五只小狗,都送人了。我突然感到很难过,同时也替狗难过。为什么在给母亲的信里没提到过?为什么早不告诉我她是只母狗呢?怪不得她那么爱干净,夏天的晌午,如果我在午睡的时候看不到她,一两个小时后,她一定是浑身湿漉漉地回家,在我面前闪电一般地抖动身子,让水花溅我一脸。有两条大河分别从村子的中间和边缘流过,那里不但是孩子们戏水的地方,也是我的大黄狗“更衣”的地方。我希望她在“更衣”的地方能遇到她的孩子们,为它们清理一下粘了泥巴的脏兮兮的皮毛……

  大表弟听说我来到姥姥家,一天也不能在家呆了,闹着让姨父送自己过来。一见黄狗,就说:我知道你自己又偷偷跑回来了。我问怎么回事,才知道,黄狗在姥姥家呆够了,就会跑上八里地,自个儿到姨家呆一阵子。呆烦了,再跑回来。一年中,她已来回跑了好几趟。妗子说,狗会走亲戚啊。关键是,流经姥姥家村边的那条河也蜿蜒流到姨家的村西头,在夏天,那里肯定也是黄狗喜欢的地方。河流的气息会让她觉得离家不会太远,而顺着一条河流回家是多么方便、多么安全。一条狗总有它神奇的地方。

  假期总是过得太快。我回省城的时候,小舅都要去火车站送行。黄狗在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也悄悄跟在后面,出了村庄。她被发现是因为老是喜欢在大家说话的时候跑到前面,在路边守候着。

  我再一次回乡的时候,黄狗不在了。她死了。其实,我一进院子立即就知道了。她没有再出其不意地冲到我面前,将前抓搭在我身上。小舅告诉我,黄狗被人用霰弹打伤,浑身血淋淋地跑回家来,跃到南屋的草垛里,给嗷嗷待哺的刚出生几十天的小狗喂了最后一次奶。我问埋在哪儿了,小舅指了指堂屋前的那棵石榴树说:“埋在树下了。”一只曾经热烈地存在过且有了自己后代的狗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也戛然而止。

编辑: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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